【轉知】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開放藝文表演團體演出檔期申請 :::

一、依據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藝術展演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下:
(一)開放檔期區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9月15日止。
(三)申請方式:備妥申請資料請於旨揭期限內逕寄「62153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265號」,並請於信封註明「申請年度演出檔期」,俾利彙辦審查(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三、詳細資訊請至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官網(https://cypac.cyhg.gov.tw/)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