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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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一、旨揭活動於114年4月7日起至4月21日止受理初選作品收件,採網站線上報名,徵件對象為年滿20歲(含)以上(民國9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居住於臺灣之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
二、其他徵件相關訊息如下:
(一) 作品規格:不限創作媒材、主題及技法,限平面繪畫作品。採用電腦數位媒體創作與AI生成式繪畫作品不予受理。
(二) 獎勵:錄取「璞玉獎」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入選7名,每名獎金1萬元。另協助得獎者參與畫廊交流活動與藝術博覽會之機會。
(三) 得獎者作品後續於中正紀念堂與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巡迴聯展。
(四) 活動相關詳情請至主題網站「璞玉發光」查詢報名連結網址或電洽(03)5263176分機203廖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