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辦理「南投演藝廳113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地費)。
(二)檔期:113年1月中旬至6月底,如遇演藝廳進行硬體設備保養,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相關表單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