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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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自113年7月1日起開放受理「114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鼓勵本縣所轄立案演藝團體踴躍送件。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4年1月至12月(不含6月、7月、8月),且如因演藝廳進行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宜蘭線上藝文平臺系統」-線上申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http://yilanart.ilccb.gov.tw/)詳閱申請要點,並填寫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