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團體 :::

演藝團體申請

、依「臺東縣演藝團體輔導管理規則」之規定辦理

二、檢附下列表件

(一)立案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照片一張2吋)

(二)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切結書

(三)演職員名冊

(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成年團員需檢附

(五)組織架構及業務執掌

(六)財產目錄(設備清冊)

(七)年度活動實施計畫或訓練演出計畫

(八)房屋使用同意書及證明文件(檢附自用房屋最近一期稅單或六個月以上租賃契約)

(九)負責人承諾書

(十)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以上資料填打完畢後,請送至縣民服務中心辦理。

 

演藝團體登記變更

•申請【變更團名】請備妥:

臺東縣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變更(換補)申請書、新團章、原領演藝團體登記證。

•申請【變更負責人】請備妥:

臺東縣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變更(換補)申請書、新負責人切結書、新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原負責人同意書(讓渡書)、原領演藝團體登記證。

•申請【變更團址】請備妥:

臺東縣演藝團體立案登記變更(換補)申請書、新團址之房屋使用同意書、檢附新團址證明文件(自用房屋最近一期稅單或六個月以上租賃契約)、原領演藝團體登記證。

※以上資料填打完畢後,請送至縣民服務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