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 OST行動計劃徵選

【2026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 OST行動計劃徵選 :::

2026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

OST行動計畫徵選簡章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已連續舉辦3屆,初衷是希望讓民間的聲音能有一個暢通的管道讓公部門有機會聽見,並且透過這個平台讓有志於南島文化發展的個人或團體,可以互相組隊,成就彼此共同的目標,因此在每一年的討論都會拋出各式新的議題。為了讓這些想法有機會落實,不再流於空談,臺東縣政府將收攏過後的議題分類,由本府挹注相關經費給有志行動的團體,一起將我們口中的種種理想,付諸實踐。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 申請類別(簡述過去OST曾經討論過的議題,但提案內容不限於此):

南島OST共識開放空間會議最早是邀請大家來討論,我們所認知的南島是什麼?臺灣原住民等於南島嗎?血統是否定義一切又或者是認同大於血緣?隨著討論的逐漸深化以及擴及到全台灣各地對南島有興趣的人們,這些都不再是限制,而是一群對南島文化有興趣的團體對特定想要促成的目標一起拼湊出可能的解決方案。為盡可能促成各類案件的發起,以及在今年短短6個月的時間內就能有初步的成果,在經費的挹注與時程的規畫上都會較為侷促,但我們希望OST能有一個新的開始,讓身體走在話語的前面,後浪起乘時會有更有力道。

  • 文學類:

南島族群由於沒有自身的文字,在文學推廣這一塊是較容易被忽視的一環。在過去的提案中曾有過南島繪本與走讀計畫結合的內容,有助於南島文化知識的普及與跨國文化的交流。另外也還有部落共學團,以增進文字書寫力的提案。

  • 工藝類:

目前南島工藝技術散落在部落各地,未有集中的學習場域,資源分散下的部落教室學習效果也不彰,曾有提案建議可在臺東成立工藝文化研發中心(學校),在發展產業的同時也能促進文化的傳承。

  • 音樂類:

除了用聽的音樂,也有專注在樂器本身的提案:利用天然素材在部落空間、個人工作室又或是公共空間中製作阿美族傳統樂器,實現自己的樂器自己做,任何隨手可得的素材都可以是製作樂器的材料。

  • 食衣住行類:

提案中有綜觀的以身體的感知找回屬於台灣南島的生活風格,包含重拾山林知識以及海洋文化,並重塑過去對於海洋與陸地的框架。有的內容則將主軸具體放在食物上,並且透過自媒體拍攝Vlog宣傳,甚至是製作料理包等等的方式,很令人期待。

  • 平台類:

這類的內容非常的豐富,有成立如亞洲文化協會台灣基金會(ACC)台東分會、南島國際交流基金會的提案,建立南島知識樹資料庫,執行人才培育計畫等,都是旨在藉由一個公開的介面作為資訊與資源累積和交換的節點,以促進南島文化的發展。

  • 其他創意類:

三年累積下來的創意提案無限,有認為臺東可以做為臺灣南島交通樞紐,尤其台灣在醫療經濟與教育的發展明顯優於其他太平洋族親;也有重新定義公共場合明火的使用與法令規範,使得法律與文化間能取得一個平衡點。

歷屆OST議題成果參考:
2023 | https://reurl.cc/ZloZ83

2024 | https://reurl.cc/XabZYj

2025 | https://reurl.cc/1kWXAQ

  • 申請資格
    • 合法立案之團體或公司組織
    • 計畫案內容須對臺東地區之南島文化發展有相關助益。
    • 符合上述兩項資格者,歡迎申請。唯每提案僅能擇一類別申請。
  • 申請時間及方式
    • 時間: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
    • 送件:
  • 將申請書、立案登記證明與有利徵選之附件裝於信封或包裹內,於外封上標註「申請2026 南島文化共識開放空間會議OST行動計畫徵選」,以掛號或宅配寄送,日期以郵戳為憑。

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南京路25號 /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鄭又銓 收。(電話 089-342405#509);專人送件,須於2026年3日20日16:00前送達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 請一併將申請書電子檔寄送至v30040@taitung.gov.tw
  • 申請書內容與格式(1式5份 ):
    • 準備前請先閱讀循臺東縣政府文化類補助及捐助案件審查原則(參考網址:https://reurl.cc/LQoV97),並依此規定撰寫申請書。
    • 申請單位應於本府公告申請期限內,檢具以下資料:
      1. 申請表(附件一)
      2. 計畫書(格式不拘,但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 申請單位簡介(包含立案證明、當選人證明書)
        2. 計畫緣起
        3. 計畫內容
        4. 計畫實施期程
        5. 經費概算表(自籌款項須超過3成,且須注意不予補助項目)
        6. 預期效益
        7. 其他有利計畫申請之相關成果。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二)
  1. 著作財產權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三)
  • 評審方式
    • 初審:採書面審查,無論是否進入複審,皆發函通知(預計於收件截止後7日內)。
    • 複審:採面試簡報,請依函內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與我們分享提案內容。
    • 評定方式:
      1. 與歷年OST行動計畫契合性 (40%):因本次補助計畫為落實過往OST行動計畫的發想,提案內容若能符合上述項目,將大大提高獲選的機會。
      2. 公共影響力(30%):影響力需包含但不限於台東地區,比且有助益於促進南島文化之交流與發展。
  • 可行性(20%):提案能實際的落實,並且合理的安排經費與執行期程。
  1. 創意性(10%): 跳脫框架的發想,也能為提案增加更多亮點。
  • 依照評分高低決定獲選補助團體序位,核定金額視個案條件而定。錄取件數數量不拘,以不超過整體補助經費上限為主。
  • 獲選補助方式
    • 補助金額:每案以不超過20萬元為上限。並於10月底活動辦理完後,依實核銷。
    • 公告補助審查結果後,請獲選團隊於收到通知公文7日內回函確認。
    • 同一提案計畫可申請其他單位之補助,但應事先瞭解相關核銷及繳交成果報告程序或辦法,以避免不必要之爭議。申請者以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時,應本誠信原則列明該活動之全部經費內容與擬向其他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
  • 獲選團隊須履行之義務
    • 成果報告書一份、過程記錄照片一式與核銷所需相關憑證一式。
    • 獲選團體於執行期程結束後,須配合本府辦理OST行動成果分享會活動1場。
    • 提案宣傳露出時,需標註文化部、臺東縣政府為指導單位。
  • 補助計畫期程:
    • 公布獲選審查結果時間:暫定2026年4月初發函通知,並公告於藝文平台上。請於收到結果後7日內依據評審建議修正計畫書,並函文本府備查。
    • 執行期間: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 OST行動成果分享會:預計於2026年10月底以前舉辦,
  • 其他補充說明事項:
    • 送審申請之文件,經送審後皆不予退件。
    • 本府保留評選方式與後續核銷與成果審核異動之權利。
    • 申請者如有違反本簡章規定或其他法令規定者,本府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核定款項。部分或全部核定款項。
    • 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以非營利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
    • 其他未盡事宜,依照臺東縣政府文化類補助及捐助案件審查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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