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臺東縣社區營造點徵選補助計畫

113年臺東縣社區營造點徵選補助計畫 :::

一、徵選目的:
鼓勵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從生活大小事出發,串聯多元社群,打造一個永續發展的生活模式。

二、受理期限:113年3月25日起至 113 年 4 月 30 日下午 5 時 00 分止。

三、補助對象:
(一)本縣依法設立或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民間團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基金會、商號、工作室或其他立案組織團體(不含政治團體)。
(二)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級學校。

四、補助類型、資格及金額(經常門):

【一般型】5-20萬元:未曾或曾參與社造相關計畫,具積極熱忱投入社造之組織。

【聯合型】30萬元為限:

1.有社造經驗、可持續經營能力之組織(需證明實績)。
2.需串連 1 個以上社區、社群、公所、企業、議題團體,或與 1 位青年(18-40 歲)共同提案執行,提案計畫書須詳述各單位分工模式。

五、申請補助應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