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6.05.05
一、依據「嘉義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二、本案收件期限:115年5月1日至5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簡章
嘉義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要點
嘉義縣街頭藝人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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