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臺東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含聚落建築群)及史蹟文化資產審議會議決議 :::

一、臺東縣歷史建築「綠洲山莊」(國防部感訓監獄)案:

1.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案(報告案):同意核准計7票,其他意見2票,同意票已達出席委員過半,結果通過。

2.綠洲山莊變更定著土地範圍(報告案):請國家人權博物館綠島管理中心依各委員意見進行修正。

3.綠洲山莊(國防部感訓監獄)更名為綠洲山莊(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審議案):同意票7票,其他票2票,結果通過。

4.修正綠洲山莊文化資產登錄基準與理由(審議案):同意票9票,結果通過。

二、臺東縣歷史建築萬安磚窯廠案:

1.定著土地範圍修正(報告案):委員會過半數同意萬安磚窯廠定著土地範圍修正,惟仍請適度參採張委員及陳委員意見。

2.萬安磚窯廠名稱修正為萬安磚窯(接興煉磚工廠)(審議案):同意票7票,其他票2票,結果通過。

3.萬安磚窯登錄理由修正:同意票9票,結果通過。

三、臺東縣歷史建築「臺東市民權里日式宿舍建築群」及「臺東市長官舍建築群」增列定著土地範圍(報告案):出席委員9名全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