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116年度文化展覽場所須知暨申請書表」 :::

一、請於115年6月1日(一)前向本府文化觀光處展覽藝術科提出。

二、今年度採書面、線上申請並行:

  • 紙本送件:申請經費補助者,須以紙本送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線上申請:利用「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展覽場地申請網站」https://exb.yunlin.gov.tw/ 點選「計畫申請」。

三、聯絡人:請洽05-5523177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展覽藝術科-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