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2025.01.10
文化部前所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獎勵要點」相關事項,經已併入「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設置要點」規範同步實施,原「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設置要點」經已修正並增設「管理維護類」,後續相關作業將納入該要點辦理,爰「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獎勵要點」自114年1月7日起廢止實施。
文化部函-管理維護評鑑獎勵要點廢止案
轉知訊息
2024.05.08
2024.05.24
2024.10.11
2023.06.24
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