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5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 :::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5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案。

一、本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台幣三十萬元整,設定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二、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之培訓及演藝活動須於115年8月至116年7月間辦理。

三、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台幣3~5萬元為原則。

四、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