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嵙崁文教基金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114年度藝術合作計畫開放申請 :::

一、為促進推廣文化藝術展覽活動及推動大溪在地文化交流之機會,並增加大嵙崁文教基金會所是餒場地之公共性,爰依大嵙崁文教基金會制定之藝術合作辦法,開放大嵙崁文教基金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供從事藝術策展之申請。

二、自9月9日起至10月31日開放申請,其申請使用長地為大嵙崁文教基金會藝術行動展覽空間(桃園市大溪區中山路29號1樓),凡從事藝術創作、策展之個人或團體均得申請。

三、相關申請方式請至大嵙崁文教基金會官方網站查詢,預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