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辦理「116年7-12月首批及116年6月以前非首批」演出場地檔期申請 :::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自115年9月1日起受理「116年7-12月首批及116年6月以前非首批」演出場地檔期申請。

一、檔期申請係依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規範辦理。

二、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開放表演藝術團體、學校及機關等,辦理表演藝術專業演出或活動。

三、首批申請及收件時間:自115年9月1日至9月21日止。

四、為簡化場地租用申請行政流程,相關作業請至苗北藝文中心官網(https://miaobeiac.org)首頁 > 場館服務 > 場館租用 >「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https://vrent.miaobeiac.org/)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