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 :::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為辦理「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歡迎本縣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補助辦理藝文活動經費申請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演藝廳(中正堂)、苗栗縣各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辦理(不含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
(二)檔期:114年1月至6月間辦理。

三、收件日期:自113年7月15日至113年8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詳情及相關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active/Details.aspx?Parser=10,3,24,,,,4044

五、審查結果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