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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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花蓮縣文化局辦理「花蓮縣表演藝術人才培育計畫簡章」暨「補助表演藝術活動審查作業要點」案,第二次審查作業自114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開放受理,鼓勵所轄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依據「花蓮縣表演藝術人才培育計畫簡章」暨「補助表演藝術活動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演出時間:114年7月至11月辦理之演出。
(二)收件時間:114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送件,以郵戳為憑。
三、參加審查之送審文件資料,無論是否獲選,概不退件。
四、相關表件請至花蓮縣文化局官網(https://www.hccc.gov.tw/)便民服務-補助資訊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