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2023.03.25
公告資訊
2023.03.25
一、依「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辦理
二、請備妥以下表件,參考「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實施計畫」進行申請:
(一)個人申請表/團體申請表。
(二)郵局匯票 200 元。
(三)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四)外籍人士:護照、簽證影本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核發之街頭展演工作許可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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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管理辦法」、「實施計畫」、「個人、團體申請表」請至下方連結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