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115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115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鼓勵所轄立案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一、本次受理時間至114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二、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受理申請場地為演藝廳及實驗劇場,申請審查簡章及表格請逕上屯區藝文中心網站(https://www.ttdac.taichung.gov.tw)「首頁-場館服務-檔期申請-115年度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下載,並於申請送件前先詳閱「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演出場地及設備使用守則」。

三、審查過後,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