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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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辦理114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鼓勵本縣所轄立案團隊踴躍申請。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公告辦理114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114年1月2日至114月12月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時間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逾時恕難受理。
三、本案申請書資料及申請作業要點,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s://culture.tycg.gov.tw/ )→便民服務→補助專區」下載,請詳閱並依據格式撰寫計畫提交。如以書面申請者,請寄送資料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114年度演藝廳補助申請」。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羅一萍小姐:03-3322592轉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