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4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辦理114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鼓勵本縣所轄立案團隊踴躍申請。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公告辦理114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114年1月2日至114月12月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時間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逾時恕難受理。

三、本案申請書資料及申請作業要點,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s://culture.tycg.gov.tw/ )→便民服務→補助專區」下載,請詳閱並依據格式撰寫計畫提交。如以書面申請者,請寄送資料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114年度演藝廳補助申請」。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羅一萍小姐:03-3322592轉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