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辦理「114上半年度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徵選 :::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術活動申請審查作業須知」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檔期、收件期限:
(一)場地: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奏廳、實驗劇場、文化廣場。
(二)檔期:114年1月至6月。
(三)收件日期:自113年6月4日(二)起至113年7月12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表件請至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https://www.hchcc.gov.tw/)點選「藝文館舍」/「演藝廳」/「演藝團體」/「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請依式填寫並檢附申請書一式5份,信封加註「申請表演藝術活動審查」,免備文寄送至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