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2年度「提升表演藝術倉儲環境補助計畫」自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受理申請 :::

一、依據本部「文化部提升表演藝術倉儲環境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收件事宜敬請協助周知貴府轄內表演藝術團隊或符合資格者遞件申請。

三、另本要點於112年度增列各縣市政府做為受補助對象之一,如各縣市政府有合規倉儲空間可做為表演藝術倉儲試辦範例者,亦可向本部提出計畫申請。

四、符合資格者,請於111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線上申請;如申請者為縣市政府者除於線上申請外,另請於111年11月30日前併函送申請表及計畫書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