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自112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112年下半年街頭藝人登記申請」 :::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辦理街頭藝人申請登記作業管理要點」辦理。
二、 收件日期:自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採書面受理申請,收件地址:510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相關表單請逕上彰化縣文化局官網/主題專區/街頭藝人/表單下載(https://reurl.cc/N0mYz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