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4.07.03
一、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本案簡章可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官方網站/便民服務/常用表單下載/博物美術科/114上半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策展)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簡章下載。
三、相關申請經審查委員審查後,最終結果將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申請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簡章1
簡章2
簡章3
簡章4
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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