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辦理「114上半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策展)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 :::

 

一、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本案簡章可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官方網站/便民服務/常用表單下載/博物美術科/114上半年度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展覽(策展)徵件及展覽補助計畫簡章下載。

三、相關申請經審查委員審查後,最終結果將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申請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