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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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修訂「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第五點及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南投縣演藝廳115年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案,歡迎本縣所轄立案團隊踴躍提前申請。
一、依據114年1月8日第三次修訂「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檔期及場地:
(一)檔期:115年1月份至6月份。
(二)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租費)。
三、即日起收件至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逾時不候,審查結果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演藝活動申請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