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訊息
2023.06.08
一、 本案受理時間自112年6月26日起至7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文化類)下載,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 三、 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相關連結
2023.03.09
2025.11.17
2024.03.08
2023.10.02
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