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度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度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自112年9月1日起開放受理。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須知」辦理。

二、收件時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112年10月審查,其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預提1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檔期之售票演出申請案,如因音樂廳辦理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申請送件前請先詳閱相關表件,可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cabcy.chiayi.gov.tw/web/)─便民服務─表演申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