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辦理「南投縣演藝廳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

修正「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第五點及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南投縣演藝廳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歡迎本縣立案團體踴躍提案申請。

一、依據113年3月28日第二次修訂「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檔期:114年1月至6月。

(二)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租費)。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相關表件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