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辦理「113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自112年7月1日起開放受理,鼓勵所轄臺東縣立案演藝團體踴躍送件。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時間自112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112年9月審查,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3年1月至12月(不含6月、7月、8月),且如因宜蘭演藝廳進行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宜蘭線上藝文平臺系統」-線上申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http://yilanart.ilccb.gov.tw/)詳閱申請要點,並填寫申請資料。